1、切实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管理,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专班,总务主任对食品卫生安全直接负责,并由学校安全工作主管人员进行督查。
2、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防范体系,完善食品卫生各项安全工作的条例、制度及方案,并保障制度、条例、方案得到实施。
3、坚持5种制度:① 成立膳食委员会(膳食委员会由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定期评价食品。②大宗物品的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定点采购,价格公示,严禁进行私情交易。③建立和完善食物台帐制度,杜绝事物走失现象。④坚持购务索证制度。⑤坚持实行食堂工作及伙食收支情况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制度。
4、严格后勤服务人员及炊事员的身体状况年检制度。禁止有传染病的人员进入食堂工作。炊事员要坚持着装上班,不断提高岗位工作能力,并对食堂内外卫生情况负责。
5、食物的保管严格按照隔地、隔墙,分类存放的要求进行保管,要做好防鼠、防蚊蝇的工作,杜绝与有毒物品混合存放。
6、严格食品的加工操作程序及卫生操作规范的管理,杜绝腐烂、变质的食物进厨房加工,建立不合格食品、物品应急预警机制。
7、建立合格食品、物品分人管理,相互制约制度,实施层层负责的立体交叉管理体系,即保管员、行政值周人员、采购员对购进食物质量是否合格进行监督并过秤登记,炊事员领取事物时对保管员发放食品是否合格进行监督,膳食委员会对出售的食品质量实行监管。对因把关不严或工作失职造成食物中毒等现象要实行责任倒查制,情节严重的交由政府处置。
8、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按责任倒查制从直接责任人开始逐级向上倒查,并将事故情况及责任情况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