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部门在这些单位抽检了出厂水样本,其中枯水期合格率为76.72%,丰水期合格率66.28%。丰水期水样合格率明显低于枯水期,主要影响因素是丰水期暴雨等天气多,水中含的泥沙等物质较多,水质浑浊度大等造成。
此外,卫生监督部门还对自来水管网末梢水进行了抽检取样,枯水期合格率为63.54%,丰水期合格率为64.36%。
从抽检的情况看,全区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合格率较低的原因,主要是乡镇的合格率低,部分乡镇水厂选址不合理,管理也不到位。仅自治区卫生监督所抽检的16家乡镇集中式供水企业就发现,有近70%的供水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卫生部门审查、验收,其组织与管理、工作档案、水质检测等均不健全或没有设置,部分企业使用的消毒设备未取得卫生许可批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随着高层住宅越来越多,居民住宅楼均设置了二次供水系统,二次供水水质也成为卫生监督部门监督重点。2010年8~11月,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在各地卫生监督部门的配合下,对广西各市二次供水水质和卫生管理状况进行了监督抽检。检查发现,二次供水存在较多问题。
虽然绝大多数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定期对水池进行清洗,但清洗后在使用前进行水质检验的只有12家。147家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均未进行水质的日常检验,只有34%的管理单位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定期全检。
据悉,2010年全区共抽检二次供水水样413份,合格318份。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崇左、河池、北海市的合格率在73%~89%%之间,贵港、钦州、百色市合格率较低,在46%~57%之间。
临近春节,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已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开展春节期间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