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任务(一)发现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制止和处置。(二)控制治安情况复杂的地区、场所,预防和减少犯罪活动发生。(三)维护党政首脑机关和首长、重要外宾住地周围的治安秩序。(四)发现和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分子,送交所在地公安机关处理。(五)按照上级部署,堵截、围歼重要罪犯。(六)发生突发性案件、治安事件或治安灾害事故,按照上级指示,及时赶赴现场执行任务。(七)遇有群众危难呼救,要及时奔赴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理。(八)盘查形迹可疑人员。(九)上级布置的其他任务。
三、方法(一)机动车、自行车与徒步巡逻相结合。在重要干线和市郊结合部,要经常有机动车、自行车巡逻;徒步巡逻(二人同行)主要用于控制社会面,维护党政首脑机关和首长、重要外宾住地周围、治安情况复杂的繁华地区,以及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二)点、线、面结合。1. 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在治安情况复杂的重点地区、路段和公共场所要建立治安岗亭(也可以利用现有的交通岗亭),负责点的控制。接受群众报案。2.市局和分局的治安民警队、交通队和武装民警负责线的控制,主要担负重要干线、路段和重点地区的机动巡逻。3.派出所负责面的控制,根据地区治安情况,组织治安、户籍民警和群众治安积极分子,划段包干,进行巡逻。(三)各警种密切配合。城市治安民警的主要任务是搞治安巡逻。各大城市的武警部队应参加治安巡逻。治安、交通民警要结合本职工作,按照统一部署执行治安巡逻任务。采取机动车辆大范围巡逻和徒步小范围巡逻相结合,干警公开巡逻和便衣巡逻相结合,公安干警和群众治安积极分子巡逻相结合。保证一定的巡逻密度,坚持昼夜值勤,建立联系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各种巡逻力量之间要加强联系,互通情报,密切配合。一旦出现情况,除责任区的治安巡逻人员要全力以赴外,邻近地区的治安巡逻人员,要按照上级的布置,迅速赶到出事现场,积极支援,协助处置。
四、制度(一)治安岗位责任制。要给各治安巡逻队划定责任区。(二)情况报告制度。巡逻中发现重要情况,要随时向市局或分局值班室报告。巡逻队要写执勤日志,记载巡逻执勤情况和发现、处理的问题。(三)巡逻考勤制度。在巡逻区域内设若干固定考勤点、并有证明到达的标记,无故不按时到达的以失职论处。
五、装备逐步为治安巡逻队装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包括警车、摩托车、自行车等)、无线通讯设备及武器、警械。根据治安巡逻队昼夜备勤执勤的需要,装备必要的防寒、防暑用具。建立从市局、分局到每个巡逻队和治安岗亭、治安检查站、巡逻民警、交通民警的有线与无线相结合的通讯网。各城市公安局要商邮电部门,设置供群众报警的专用电话。并在重要厂矿企业、仓库、居民楼(大院)和出租汽车、公共汽车里逐步安装报警装置,建立报警系统,以保证机动、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种事件。
六、教育训练为了适应总体作战的需要,对担负治安巡逻任务的人员,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有关政策、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使他们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的组织纪律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并能掌握处理各类治安问题的知识,正确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对专职巡逻干警,还要进行必要的射击、格斗、擒拿、驾驶车辆和使用无线通讯等技能的训练,以适应执行巡逻任务的需要。
七、纪律作风治安巡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模范执行政策、法律、法令,依法办事。要做到:(一)执行任务时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二)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多为群众办好事;(三)提高警惕,快速反应,敢于斗争,不怕牺牲;(四)使用武器、警械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于执行纪律好,完成任务有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对违法乱纪的,要根据不同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步骤组建城市治安巡逻网,是城市治安管理体制的一大改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结合当地具体情况进行试点,取得经验,然后逐步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