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沛·才旦卓嘎是全国妇联第四至第七届副主席。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历任拉萨市爱国妇女联谊会主任、西藏爱国妇女联谊会副主任、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委员、西藏自治区妇联主任和名誉主任。作为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阿沛·阿旺晋美的夫人,阿沛·才旦卓嘎始终支持和热心参与公共事业和社会活动,为西藏妇女事业尽心竭力。
“我出生于西藏贵族家庭,在旧西藏生活了30多年。那时候,女性受到歧视,地位极其低下。”阿沛·才旦卓嘎向我们介绍起旧西藏妇女的地位时说,旧西藏地方政府法典明文规定:“勿予女子以议论国是之权利”,“奴隶与妇女不许参与军政事宜”。旧西藏普遍认为女性学习文化没有用,更不用说广大劳动妇女有任何受教育的机会。
回忆起旧西藏的医疗卫生条件,阿沛·才旦卓嘎说,旧西藏的卫生条件极差,妇幼健康得不到任何保障,许多女性死于难产及各种妇科疾病。在恶劣的条件下,妇女还要从事各种繁重劳动,她们不仅遭受三大领主的残酷剥削和压迫,还要遭受着夫权的压迫,毫无社会地位和男女平等可言,处在社会的最底层。
民主改革以来,西藏百万农奴翻身得解放,西藏广大妇女也真正做了主人。阿沛·才旦卓嘎说:“50多年来,西藏妇女地位的巨大变化,难以用言语来形容。我和许多妇女同胞一样,逐步摆脱了旧制度、旧观念的束缚,开始用全新的角度思考人生、思考社会,翻开了人生崭新的一页。”
阿沛·才旦卓嘎激动地说,民主改革以后,西藏妇女开始接受现代教育,整体素质得到大幅度提高。广大妇女同胞充分享有受教育权利。全区涌现出一大批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妇女代表,50多年来,西藏妇女同胞以空前饱满的热情投入生产劳动,就业领域不断拓宽,实现了男女同工同酬。50多年来,西藏实现了男女平等,女性真正享有了自主选择婚姻的权利,广大妇女普遍追求以爱情为基础的自主婚姻,与男性一道平等地决定家庭事务,共同创造和谐的家庭关系。
在谈到西藏妇联成立时的情况时,阿沛·才旦卓嘎介绍,西藏和平解放后,为加强妇女统一战线工作,1953年3月8日成立了“拉萨市爱国妇女联谊会筹备委员会”,1960年3月9日将其改名为“西藏爱国民主妇女联合会”,1960年6月8日召开的西藏自治区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上阿沛·才旦卓嘎被选举为主任。从此,西藏各族女性成立了自己的群众性组织,为西藏的社会稳定和全面进步、为广大女同胞的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阿沛·才旦卓嘎说,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对新形势下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战略部署,西藏又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作为经历了新旧社会两重天的老人,自己深深地感受到党和政府对西藏的关怀,深深地感受到全国各民族兄弟姐妹的情谊。希望自治区妇联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承和发扬西藏老一辈妇女工作者的光荣传统和优秀品格,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重视和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建立和谐家庭、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发挥妇女不可替代的作用,团结和带领全区各族妇女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