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这里,我们可以将所需要的材料证据分为两份。其一是家暴的,则另一份是离婚的。对于这里情形,非常需要值得注意的是第一份的材料。
首先呢,因为此种情形只是判断两人再无感情或者说曾经的感情早就如流水般的消逝了的一种标志。要证明此情形,有点难度。第一,需要你每次受次伤害都要留下书面的凭证,最好附带上录音录像。那怎么记录呢,可以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那里反应这种禽兽不如的行为。实在不行,还可以找上派出所的人作份记录。
再不济,去医院看病的时候,医生一般都会问你什么事,你就老老实实告诉医生,不要有所隐瞒,医生会出一份医疗报告书的。第二,有些夫妻可能脾气较为火爆,打打闹闹比较正常,闹完之后就会和好如初。这里就要区分家暴和平时的大闹之间的差别了,千万不可以一概而为之。这个暴力怎么证明呢,就是看受伤的程度——也就是下手重不重。第三,还需要看时候反反复复,因为这事,虽有夫妻之实,却早已无夫妻之情。注意!以上三种是缺一不可的。
然而对于第二份证据材料,那就是非常简单了。只需要带上个人信息的凭证和两人已经结婚的凭证就可以了。
百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大家不如互相理解,各退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