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加强领导。为妇女儿童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责任,政府是实施两纲的责任主体。要强化政府行为,把实施两纲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布局,纳入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定期听取实施两纲情况专题汇报,召开有关妇女儿童发展问题专题会议,定期研究和解决两纲实施中的问题和困难。加大对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的统筹、指导、协调、督查督办的力度。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协作意识,实行有效的跨部门合作,积极整合资源,合力推进两纲实施。
(二)强化目标管理。各级政府要将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两纲实施情况。各职能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两纲实施切实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布置、同检查落实。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实施两纲的经费需求纳入社会事业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确保两纲实施所必须的经费开支需要。
(四)加强示范引导。各级政府和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率先、务实、创新的原则建立两纲工作示范点,在工作中,力争突出重点,抓出特色,及时总结和推广工作经验,切实发挥示范效应。
(五)加强宣传培训。重视两纲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各种重大节日广泛进行宣传。要因地制宜,创新形式,拓展宣传动员的内涵,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深入人心。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各级党校、干校课程,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强化两纲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和妇女儿童工作者实施两纲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实施两纲的任务、途径和方法。
(六)加强监测评估。监测评估是推进两纲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要加强监测评估工作人员的培训,保持业务骨干的相对稳定,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性别统计纳入两纲监测统计体系,建立完善的妇女儿童数据库;做好两纲监测统计资料分析,预测妇女儿童发展趋势;定期向社会发布妇女儿童监测统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抓住热点,突出重点,关注难点,全面推进两纲的有效实施
(二)进一步改善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生存环境。高度关注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群体,特别是对农村少数民族贫困妇女儿童群体,要加大扶持力度,在资金、项目上予以倾斜,增强其脱贫致富能力;不断完善农村、特别是边远民族地区农村的妇幼保健工作机制,改善妇幼保健条件,提高农村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要特别关注流动人口中的儿童的教育问题,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促使儿童完成义务教育。
(三)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切实贯彻执行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要特别关注破产改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中女职工权益保护问题,重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严厉打击各种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
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切实加强各级妇儿工委及办公室自身建设
妇儿工委是政府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妇儿工委办公室是妇儿工委的常设办事机构。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妇儿工委组织机构,加强制度建设;要加强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建设,使其成为职责明确,机制完善,队伍精干,运转高效的办事机构。
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干部要加强学习,提高能力,与时俱进。进一步明确职责,把议事工作的重点放在事关妇女儿童发展的整体利益和全局性工作上;要善于把握重点,把协调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基层的实际问题和突出困难上;切实加强督察,把指导工作的重点放在推动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上,努力提高执行力,成为勤学习、善思考、议大事、知全局、会协调的高素质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