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或许只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她的遭遇在占我国妇女70%以上比例的农村妇女中并不少见。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的女委员们对农村妇女在维护权益、自身发展等方面的现状表示了一定程度的忧虑。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妇联主席曹素英指出,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在农村的情况更为严重。“随着婚姻法宣传力度的加大,越来越多的妇女在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时候,能够主动向妇联组织、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咨询、投诉。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农村传统观念影响以及求助条件限制,对农村的家庭暴力投诉干预难度较大。”
据一份有关农村妇女的调查表明,发生家庭暴力后,50%的农村妇女选择找亲友或干部。值得注意的是,选择“以暴力相报复”的高达33%,只有7%的人想到向公安机关求助。
“城市女性面对家庭暴力或性骚扰,已经不再沉默,而是拿起了法律武器。而大多数农村妇女对此却依然采取忍让态度,有的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甚至走上了‘以暴制暴’的犯罪道路,这除了文化程度不高,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外,还在于求助无门。”全国政协委员、民建陕西省副主委于小文说。
统计显示,2000年我国成年女性文盲人口有6181万,占全国文盲人口的比例超过70%。而在这庞大的女性文盲中,农村女性约占80%。
“此外,农村对家庭暴力的认知程度还很低,通常出面解决家庭纠纷的妇联、村委会得不到其他部门的有力支持。与城市相比,农村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往往得不到方便的、专业的法律支持,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曹素英委员说。
现在,怀揣着改变自己命运的梦想,大量的农村妇女涌入了城市,但是,权益保障对她们来说依然是那么遥远。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容时尚报社社长张晓梅说,目前美容美发行业中有60%是农村妇女,她们大多很难得到福利、医疗等方面的保障,甚至完全没有保底工资,一旦生病或发生其他意外事故,无处求助和申诉。
“从整体上看,妇女在当前社会中还处于弱势地位,而农村妇女又处于弱势中的弱势。”张晓梅指出,“贫穷”二字更让许多农村妇女毫无发展可言:据一项调查,在我国现有的3000万左右农村贫困人口中,女性又占了近70%。
给予农村妇女平等享有教育的权利,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供一定的社会保障--委员们呼吁,全社会都要更加关注农村妇女的权益保护,丰富她们的精神世界,提高她们综合素质,增强她们的经济能力和自信心,让她们同样活跃在中国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