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仍然严峻的拐卖犯罪形势,公安部将通过大力强化侦查破案、开展全国来历不明儿童集中摸排行动、在全国实行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严打跨国跨境拐卖犯罪等多项举措,全面加大打击力度,不断深化“打拐”专项行动。
“拐卖案件一天不破,公安机关就一天也不会放弃对案件的侦查和对被拐儿童的查找。尽管有些案件没及时侦破,但公安机关的工作永远不会放松。公安机关对‘打拐’工作的强大决心和力度,既要让被拐儿童的父母感受到,也要让人贩子和收买儿童的群众知道。”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在12日召开的全国深化“打拐”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做出以上表述。
张新枫指出,自2009年4月开展“打拐”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下,扎实开展侦查破案、抓捕人贩子、查找解救被拐卖儿童妇女、推进综合治理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社会管理机制有待完善的大背景下,加之非法暴利的驱动,拐卖犯罪活动在短期内还难以彻底消除,打拐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对此,全国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高度,全面加大打击力度,不断深化“打拐”专项行动,全力维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
●今后发生的拐卖儿童案件,县市区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要担任专案组长,专案组长对案件侦办、查找解救被拐卖人员、安抚被害人家庭工作要全程负责到底。
●各地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和派出所要开展为期6个月的来历不明儿童集中摸排行动。对疑似被拐卖儿童的,采集生物检材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比对;对非亲生入户的必须采集生物检材进行检验,比对确认不是被拐儿童后,才能办理入户手续。
●今年6月1日前,要在全国实行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公安机关接到儿童失踪警情后,立即启动查找工作,打破警种界限和常规做法,调动一切警务资源,快速查找失踪儿童。
●针对拐卖犯罪跨区域大范围流窜作案的特点,发挥各警种职能优势,因地制宜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查缉工作,截断拐卖犯罪通道。
●充分利用警务合作渠道,加强与相关国家警方的合作,严厉打击跨国跨境拐卖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