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共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1353件,同比增长9.91%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2161人,同比增长11.05%
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319人。同比增长10.1%,重刑率为61.04%
全国法院共审结拐卖儿童犯罪案件1107件,同比增长11.25%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1714人,同比增长6.06%
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061人,同比增长5.57%,重刑率为61.90%
据张群介绍,目前丢孩子最多的地方集中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地区,如广东的东莞、深圳、云、贵、川。
孩子的拐入地集中在福建、河南、山东南部和西部以及河北地区。“很多地方的人有买孩子的风俗习惯,自己有个男孩就想再买个女孩,很常见。”
针对拐卖儿童犯罪的特点,最高人民法院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拐卖儿童犯罪分子。
从2008年及2009年1-10月的统计数据看,人民法院判决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重刑率均在60%以上,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45个百分点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将于近期会同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有关单位联合召开“关于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座谈会,进一步总结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经验,研讨打拐工作中的部分法律适用问题,解决打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