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告,广州市环保部门分别于2014年4月22日、4月24日、5月12日,分别对李坑一期1号炉和2号炉、李坑二期2号炉和3号炉等设备的废气排放,进行了监督性监测。
监测结果显示,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李坑一期)、永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李坑二期)的废气排放,所有监测指标均达到我国现有标准,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不过,以欧盟标准,即EU2000来衡量,李坑一期2号炉的一氧化碳排放指标,李坑二期3号炉的氯化氢、烟尘,均没有达到欧盟的排放标准。
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共同发布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以下简称“新标准”),新标准从1日起分阶段实施。备受关注的是,新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污染控制要求,其中公众最关注的二噁英类控制限值,采用国际上最严格的0.1ngTEQ/m³,与欧盟标准一致,比现行标准严格了10倍。但广州发布的抽查监测数据没有这一数据。
据了解,我国首个《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发布于2000年,2001年第一次修订,此次为第二次修订。“现行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环境保护的要求。”发布新标准时,环保部相关负责人坦言,现行标准二噁英类等污染控制指标要求偏松,与现有技术水平和环境保护目标要求不匹配。
新标准中,颗粒物、重金属(汞、镉、铊、铅等)、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噁英类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均大幅收紧。比如新标准规定,颗粒物由现行的80mg/Nm³收紧至20mg/Nm³(日均值),汞由现行的0.2mg/Nm³收紧至0.05mg/Nm³,二噁英类则由现行的1ngTEQ/m³收紧至0.1ngTEQ/m³,与欧盟标准接轨。
“新标准的限值大多比现行标准严了30%,可较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量。通过实施新标准,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氮氧化物可减排25%,二氧化硫可减排62%,二噁英类可减排90%。”环保部相关负责人指出。
此外,新标准将一氧化碳浓度作为过程控制指标,以控制二噁英类物质生成条件。为使标准具有最大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鼓励企业诚信守法,新标准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采用“小时均值”和“日均值”相结合的污染控制限值,并设置了分时段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