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和省政府签订的《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到2017年,我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10%,珠三角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2年下降15%左右。据有关专家测算,珠三角PM2.5到2017年下降15%,相当于到2017年要接近国标35微克/立方米的水平。
而本次《方案》明确提出,“2015年,深圳、汕尾、湛江和云浮市各项污染物指标继续保持全面达标”。这个提法意味着包括PM2.5在内的各项污染物,该4市目前已经在全省率先达标,并需要在今年继续保持。
除此之外,《方案》还对各市的PM2.5和PM10的年均浓度做出了细化的目标要求。
在PM2.5方面,广州、阳江和顺德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2014年浓度,佛山和东莞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6%,中山、江门和肇庆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4.5%,珠海和惠州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4%,河源和茂名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38微克/立方米。
在PM10方面,广州、深圳、惠州、汕尾、东莞、江门、湛江、茂名、肇庆和顺德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不超过2014年浓度;汕头、梅州、清远、潮州和揭阳PM10年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5%;珠海、佛山、韶关和中山PM10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5%,河源、阳江、云浮市PM10年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