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全市煤电机组,除已达到燃气排放标准的,在确保稳定达标的基础上,全部限产限排30%;不能稳定实现限产限排30%的,一律停产。
其次是全市钢铁、焦化、水泥、玻璃、化工、印刷、工业涂装、家具、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的1325家工业企业,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再限产限排30%以上;工业炉窑、工业燃煤锅炉实行限产限排等措施,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再限产限排30%以上,不能稳定实现限排30%的,一律停产。
三是全市各类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房屋拆除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
四是继续严格落实每天机动车两个尾号限行。开展机动车专项检查,凡是不达标的车辆,一律不准进京。
五是全面加强油品质量和油气回收执法监察,确保全市供应汽柴油全部符合国五标准。
六是全市231家混凝土搅拌站在活动期间停止生产,并严格落实苫盖和喷淋等堆场扬尘控制措施。
七是中心城区及滨海新区核心区主干道路每日至少机扫、水洗2次;其他区县主要道路每日至少清扫保洁1次,力争每日水洗1次。
八是全市范围严格禁止露天烧烤、荒草秸秆焚烧。市清新空气行动指挥部将通过卫星遥感和无人机技术对全市各类焚烧行为进行监控,对区县严格实行通报排名和考核问责。
九是逐日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分析研判,如遇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按照协作小组的统一部署,果断启动实施最高级别应急减排措施。
同时,8月28日至9月3日,停止全市与建设工程有关全部生产活动。9月1日至3日,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全天实行道路机动车(含外埠车辆)单双号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