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国家法律规定对于环境污染犯罪主要是指那些有意的或者无意的产生的过失然后对于环境造成破坏,比如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情节严重后者是后果严重的行为,并且违反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将会被认为是环境污染犯罪。
对于环境污染犯罪国外的判定标准又与我国不同,国外对于环境污染犯罪定位多侧重于对危害环境的行为,而我国对于环境污染犯罪多强调“情节、后果的严重”或者是违法了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外关于环境犯罪的定位标准主要是指犯罪人恶化环境从而危害到了人身的健康和财产等犯罪,这样判定环境犯罪就需要其犯罪行为要产生一定的危害,并且更深层次的是对人类的根本利益存在危害或者是潜在的危害,国外还有另一项就是危害环境犯罪,这主要是指通过危害环境的行为从而危害到了人身健康、财产和坏境的行为,这是与人类的利益紧密相连的,但是如果危害到的是环境系统的犯罪,那将不会与人类利益产生联系;危害生态系统的犯罪也不会要求与人类的利益存在着什么联系,将会直接判定为环境犯罪;如果一个人的行为符合法律或者不符合法律,破坏了环境结果造成危害公众的生命、健康、财产、道德或福利的,又或者是妨碍公众行使或享有公众应该有的权利时,就是对广大的人类造成了损害,将会被判为是公害罪,在国外也是环境犯罪的一种,在国外环境犯罪是指在任何情况下破坏环境而引起了人身健康、财产损失的就会被认为是环境犯罪。
在我国环境犯罪的具体条件也有很多,不同于国外我国的危害环境犯罪是指有意或无意污染破坏环境、造成了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或是公私财产的损失的行为,除了与人的利益息息相关也更看重环境的保护。还有被认为是环境犯罪的就是违反了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损害了法律法规保护对象的,并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的行为,将被认为是环境犯罪,还会受到刑法的处罚,而破坏环境保护法则主要是指破坏或是污染了环境而引起了其他行业产业的损失如工、农、林、牧、副、渔业等行业的重大损失的行为。
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又有不同的定义,主要是指其行为有意或是无意的危害了环境或是可能危害环境或是危害了人体健康,并且情节上比较严重的将会被认为是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律。而环境犯罪针对的主体是自然人或者非自然人,经过判定其行为是有意或者是无意的造成了大气、水、土、或是土地、森林、草原、珍惜濒危保护动物等具体的生态环境或是生活环境的破坏,造成了现实的危害或是实际的经济损失的行为,都将会被认为是环境犯罪行为。而与外国的定义相比较又有主观和客观行为的判定的不同,还有实际犯罪与可能犯罪的不同,还有犯罪人以及其危害的定义不同,我国的环境污染犯罪更加注重于危害本国的人民的行为,而国外多是站在人类整体的角度去判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