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扩大了公共场所的禁烟范围,首次要求在体育场馆、健身场所和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场所实施室内及室外禁烟,同时首次对餐厅、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培训中心、度假村等公共场所提出在室内禁烟的要求。此外,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办公、会议场所及食堂、卫生间、通道、电梯等室内区域也将禁烟。宾馆、旅店、招待所、培训中心、度假村等公共场所无烟客房的比例不得低于70%。
餐厅、宾馆及机关单位可设置有明显标志并具备良好通风条件的室内吸烟室或吸烟区,医疗卫生单位可在室外设置吸烟区,但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如果市民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市和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可处以50元以下罚款。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如果没有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或者没有设立检查员对场所内禁止吸烟情况进行检查,没有及时劝阻、制止吸烟者,将被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这部禁止公共场所吸烟的政府令预计将在今年2月后出台,并成为今后北京和中国公共场所禁烟和控烟立法的新起点。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张培利处长表示,《规定》是奥运立法项目之一,加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是实现无烟奥运、创建健康城市的需要。
“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生效后的第一届奥运会,中国政府已经向国际奥委会做出了‘无烟奥运’的承诺。但目前的禁烟情况与承诺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北京有必要进一步扩大禁止吸烟的范围,加大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工作力度。”张培利说。
张培利介绍,政府一是要确保人们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内或者准室外公共场所免于接触到二手烟草烟雾。其次必须在室内完全建立100%的无烟环境。所以必须通过立法来防止公众接触烟草烟雾。因此在草案对禁烟的公共场所实施分类管理。
张培利表示,考虑到可操作的问题,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可在室外设置吸烟区,或在室内设吸烟室,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时,《规定》也对违反本规定的公共场所及个人作出了处理规定。“50元的罚款规定,就是为了保证草案的执行力,虽然钱数不多,但对市民还是有具体的约束。”张培利说。
(一)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
(二)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履行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职责。
(三)有权向市或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目前约有13亿烟民,每年约有500万人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我国是世界烟草生产和消费的第一大国。我国15岁以上烟民有3.2亿,未成年吸烟者约500万。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第一部公共卫生国际公约,也是第一部限制吸烟的全球性公约。《公约》于2006年1月9日在我国生效,2011年1月9日全面实施。这意味着我国要在3年内实现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承诺。
部分餐饮企业的负责人表示,他们会积极响应政府的做法。虽然目前在一些餐厅内实行禁烟有一定难度,但他们会尽快研究具体的做法,配合政策的实行。
烟民唐先生表示,禁烟条例还是可以遵守的,虽然对自己的吸烟行为有很多限制,但毕竟在公共场所时应该注意其他人的感受。“虽然我吸烟,但我很清楚吸烟的危害,所以我愿意为大家的健康做贡献。如果没有要求,可能会更多地随自己的意愿吸烟,但有了规定,还是愿意遵守的。”
唐先生说,虽然很多场所都在禁烟范围之内,但要求并不苛刻,毕竟都是公共场所,市民应该有公德心。
提到办公室禁烟,唐先生表示,假如有独立的办公室,那么吸烟与否无所谓,假如是公共平台,吸烟者应考虑其他人的想法。
对于罚则,唐先生并不认同,他认为吸烟的人可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需要用罚款来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