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第一条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第二条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第三条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第四条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第五条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第六条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第七条
[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第八条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第九条
[1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1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1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1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