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库股票网 日期:2010-03-17 作者:admin
今年的315是第27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这个被称为消费者的节日里,大家谈的最多的还是如何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那么,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呢?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国际消费者联盟就已确定了消费者有下列基本权利:(1) 安全权(2) 知情权(3) 自主选择权(4) 公平交易权(5)依法求偿权(6) 获得教育权(7) 结社权(8)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9)监督权。上述9项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基本上得到了确认。
在这9项权利中,除了自主选择权,其他8项权利都已经有了切实的保障,一旦有违反者,法律可予以相应的制裁。但是,自主选择权,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都遭到粗暴的践踏。而违法者却可以逍遥法外,从来没有收到追究。为何?因为违法者是各国政府。
大多数消费者肯定对我的这个说法不以为然。谁说我没有自主选择权?我高兴买什么就买什么,商家也不敢强买强卖,我的权利哪里受到侵犯了?
真的如此吗?你能够不受限制地购买外国商品吗?你能不受限制地出口旅游消费吗?各国的贸易保护就是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最大的践踏。各国以保护国内产业为名,压制国内消费者对国外商品的需求,对国外进口商品往往施加种种限制,征以数额比例不等的关税,有的甚至是明目张胆的禁止进口。而对于绝大多数的商品出口,基本上是一路绿灯,不但不征出口关税,甚至还享受出口退税。
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应仅仅指在国内自主消费国内商品和服务的权利,也应该指在国内享有不受限制的消费进口商品的权利,以及享有不受限制的出国消费国外商品和服务的权利。然而当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仅保护了第一个方面的自主权,对后两个方面的消费自主权则是横加干涉、粗暴践踏。
发展落后的所谓弱势产业或者国家决心扶持的产业往往得到过度的保护,政府对同类产业的进口商品课以重税。这样的话,绝大多数消费者只有被迫选择国内价高质次的产品,而不能自由选择国外性价比更高的进口商品。比如,为了保护国内汽车产业的发展,我们对汽车进口征收的关税远高于其他商品。国内消费者要付出更高的代价才能消费国外的汽车。这是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践踏,虽然它是以保护国内产业之名进行的。
这是最普通的一种权利侵犯方式。另外一种不被人关注的方式是各国往往对奢侈品的进口课以重税。在我们的文化里,奢侈品的消费近乎一种恶,所以对奢侈品的重税得到普通老百姓的拍手称快。虽然奢侈品消费群体主要是富人,但是富人的消费权益也是因该得到同等保护的。更主要的是,我认为富人在奢侈品上的消费对于穷人并不是一件坏事。富人钱多,总得给它们找一个出路。不允许他们在奢侈品上花钱,难道希望他们拿大把的钱和穷人竞争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如果真的是这样,这恐怕是穷人的噩梦吧!所以,我一贯支持富人在奢侈品上的消费,花得越多越好。所以,穷人也不要为政府对奢侈品的进口课以重税而幸灾乐祸,因为穷人并没有从中得到好处。
虽然各国对消费者的国际消费权利进行了种种限制,但是毕竟绝大多数国家基本上都保护了本国消费者在国内自主消费国内商品和服务的权利。遗憾的是,即使后面的这一点,我们的政府都没有完全做到。一个明显的违法证据就是教育消费,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受到了极大的践踏。在中国,一个农村户籍的人口是不能自主选择来城市公立学校接受教育的(有关系另当别论),甚至即使是城市户口,不同片区的消费者也是不能自主选择去哪里消费教育的。这一切都得听从政府的安排,消费者所谓的自主选择权简直少得可怜。
知道权利受到了侵犯才有可能去维护,今天,既然我们知道了,我们就要去争取。如果这个世界上不再有贸易壁垒、不再有关税,那么这个世界才真正是消费购物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