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全市处理的556件申诉中商品类申诉428件,占受理申诉总数的79.7%;服务类申诉109件,占受理申诉总数的20.3%。
商品类申诉中通信产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交通工具,烟、酒、饮料排在前五位。服务类申诉中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餐饮和住宿服务,电信服务,洗涤、染色服务,互联网服务,美容、美发服务。
2010年受理通信产品102件,位居商品类申诉第一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移动电话经营者不履行国家“三包”政策的相关规定,“三包”有效期内,拒绝为消费者免费维修;部分移动电话内置“收费陷阱”,没有经过消费者二次确认就发生扣费的现象;部分移动电话维修商存在夸大故障、用旧配件冒充新配件、收取高额零件费和修理费的问题。
2010年全市共受理交通工具投诉52件,较去年增长了62.5%。投诉集中在售后服务不及时,维修人员技术不过关,反复修理不能排除故障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4S店在消费者购买小轿车时收取订金,或收取现车加价费,强行搭售礼包;部分交通工具出现故障后,销售商推卸责任,态度恶劣,消费者束手无策;部分三轮摩托车没有合格证,消费者无法办理上户登记。
全市受理的26件住宿和餐饮投诉,问题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因退房时间引发的消费纠纷,部分酒店在顾客入住时没有提醒几点退房,也没有在醒目位置进行标示说明,导致退房时发生争执。二是退房时因房间内物品污损或消费用品是否为本次消费而引发的纠纷。三是消费者入住酒店后发生财物丢失而引发的责任纠纷。四是消费者在饭店消费时因饭菜不洁以及不能提供发票而引发的消费投诉。
全市受理的8件互联网投诉问题集中在运营商对宽带障碍处理不及时,消费者多次催促仍不能按时解决;宽带流量达不到安装标准,网络运行速度慢;网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推脱不予处理;网购商品出现损坏,商家与物流公司相互推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