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了一种名义,改了一种说法,亦或是重新加了一层包装,“预付卡”的名字渐渐消失在公众的视线,转而以一种大众化的且高度契合消费者生活的形式,重新出现在了人们的生活中,对于公众而言,无疑具备欺瞒性。当“预付卡”披着类如会员卡、储值卡等面具进入到消费者的手中的时候,事实上也间接地给消费者埋下了一颗权益保护的“炸弹”。那么“预付卡”又存在什么潜在危险呢?
其一,商家不能如“约”提供后续的服务。现实中,很少有消费者知道国家针对预付卡问题有相关的法规或管理规定,因此也不会主动签订协议、索要章程,仅仅是以口头形式达成办理意愿的实现,显然缺乏相应的保护措施。这也导致了商家很可能在顾客办理“预付卡”前后摆出两张截然不同的面孔,他们事前多是做出一副为顾客考虑、让消费者占尽便宜的态度,事后随时就可能变脸,对曾许诺过的优惠条件视若罔闻。若是消费者碰上了商家倒闭的结果,自更是要碰得灰头土脸一番。
其二,消费者留在预付卡里的资金被套牢。由于消费者缺少自我保护意识,给商家留下了巨大的“欺诈”空间。尤其是大多数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后就遇到的问题或不满几乎均采取隐忍的态度,无形中助涨了商家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气焰。这使得许多商家的员工在面对消费者就“预付卡”中仍留存的不能取现的资金该如何使用这一情况时,一问三不知。因为很多商家都不曾告知自己的员工如何办理预付卡的正常流程,而一些员工为了少给自己找点“麻烦”也是不愿给出帮助意见的。
其三,进一步诱骗消费者的财富外流。大多办了“预付卡”的消费者起初都是被商家所谓的积分回馈或者消费减免等说辞说服,消费者们基本上也是在天花乱坠的推荐下就办了一些有的没的“预付卡”,并在里面充了一些钱。消费者消费到一定程度后,预付卡里的余钱便不能满足商家的最低消费要求,且又因为无法以现金补贴的方式消费,消费者只得继续往卡里充钱,又或者是完全舍弃卡里的余钱。从某种程度而言,这等于是绑架了消费者的消费意愿,“逼迫”消费者填补商家的敛财循环线。
综合上述,“变身”后的预付卡存在风险,且这种风险被消费者本身所忽视,故此导致消费者“有苦难说”的尴尬境状。消费者应当重视自己的权益保护,在办理相关业务的时候要清楚商家的应付责任以及相关章程,并要学会利于用双方的协议效力为自己争取法律的保护。与此同时,媒体也应当担负起自己监督社会的义务,为消费者投诉举报提供渠道,对伤损及消费者权益的“侵权规则”予以曝光,为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添加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