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过去的纪念3·15国际消费维权的认识,实现思想和行动的高度统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于解决消费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现实作用,对于保障消费安全、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和发挥消费拉动经济作用的重要现实意义,坚持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主动服务,依法监管,尽心尽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围绕“消费与发展”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大型现场宣传教育、挑战市场潜规则、红盾维权专项执法、“开心体验、快乐消费”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引导消费者体验感受国家鼓励消费、拉动消费、促进发展的消费政策和行政执法机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举措,提升维权能力,提振消费信心,共创安全放心的和谐消费环境。 二是突出消费维权监管重点,确保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安全放心。结合贯彻《食品安全法》,以群众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日常生活必需商品,“家电下乡”商品和农资,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继续强化食品等产品质量监管;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整顿规范乳制品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查处食品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查大要案件,加强案件排查、督察督办和区域执法协作,坚决制止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消费维权监管手段,促进消费市场更加规范有序。积极引导经营者开展“安全放心消费诚信承诺”活动,增强自律意识;加大对流通领域的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监测力度,增加商品检测品种和数量,扩大商品监测覆盖面,全年食品快速检测达到6万组以上,商品质量监测达到1.5万组以上;充分利用商品监测和食品快速检测结果等信息资源,及时、定期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以食品、药品、医疗等广告为重点,严厉查处虚假宣传、夸大功效、未经审查擅自发布等广告违法行为;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电信、保险和房屋买卖等十大类合同格式条款的备案监督,集中开展对店堂告示类合同格式条款的专项整治,推行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合同示范文本,坚决制止霸王条款和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强力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完善基层维权网络;强化12315受理、转办、反馈、综合分析功能,消费申(投)诉举报受理率达到100%,按时处理办结率达到98%以上,做到有诉必接、有报必查;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消费安全事故。 四是拓展消费维权监管领域,努力消除监管盲区和薄弱环节。继续加强对服务行业尤其是公共服务行业的规范和监管,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服务行业逐步推广使用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积极推进服务业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加强电子商务监管,开展经营主体监测、网上巡查及发放工商行政管理网上电子图标工作,完善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信息数据库,建立经营主体信用档案,以打击互联网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为突破口,着力整治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注重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的延伸,实现城乡市场统筹监管。 五是创新消费维权监管机制,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把简单的责令整改、罚款没收、事后监管转变为警示指导、事前规范、事后监管相结合,积极探索政策共商、措施共议、资源共享、执法联动的合作开放监管新模式,努力实现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积极主动监管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部署专项整治,发挥监管合力,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依托现代执法装备和高科技手段,购置一批食品快速检测箱和流动食品检测车,为基层工商机关增配快速检测设备,不断提高市场监管的科技含量。加快推进信息化监管网络建设,形成市局、区县局、工商所三级纵向贯通以及与部门间、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网络间横向联接的体系,努力实现监管数据资源的网络化、监管系统的集成化。(注:本文作者为重庆市工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