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年夜饭,谁也不想吃得不顺心,免得年夜饭变成“年夜烦”。为此,市消保委向全市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预订年夜饭要与商家签订正式订餐协议,并在协议中详细注明订餐内容、菜品价格等相关事宜,以免掉进个别不法商家精心设置的消费圈套中。
第一,要订立详细的书面合同。一定要看清楚菜单和相关约定,仅仅约定单桌的总价是远远不够的。消费者应该要求店家出具包括每一道菜肴的具体用料、分量和价格的详细菜单。比方说海鲜的份量是多少,一桌是按人头算,还是按总价算,都要写清楚。
第二,要避免菜单陷进。由于年夜饭数量多且须事先准备,大部分饭店预订时都不能点菜,而是事先准备菜单。有些饭店的菜单“口彩”好,但并不标明用什么原料。比如将萝卜、白菜等大众菜取名为“春色满园”、吉祥四宝”等,菜价也随之翻跟头,有的甚至标为“时价”。待消费者年三十吃饭时才发现上当了。另外还有些饭店在菜的规格上做文章,上的全是小盘不够吃,让消费者只能临时加菜。
第三,要约定质量。比如同样是燕窝,不同级别的价格上差别较大,一般消费者很难区别出来。与商家就菜肴的用料进行事先约定,在吃年夜饭时,要就菜肴的实际用料情况与事先约定的要求进行比较,注意防范个别经营者用库存积压甚至变质的原材料制作年夜饭。
第四,要明确收费。消费者在选择好酒店和饭菜质量、价格标准后,要了解酒店推出的年夜饭在标准之外,一桌的费用是否包含酒水,如果要自带酒水,一定提前问清楚,酒店是否收取开瓶费等。是否还有其他服务和收费项目,并就其他服务和收费项目与酒店进行协商,以避免纠纷。
第五,要分清定金与订金。年夜饭一般都是预订,消费者应注意预订票据上定金与订金的字眼区别。定金是担保条款,如果酒楼违约,就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消费者违约,商家则不再返还定金。订金则属于预付款性质,存在太多的不确定因素。
第六,要查验账单。有些酒店在结账时会出现“算进不算出”的账单,单方面增加几个莫名其妙的菜肴或其他收费项目,消费者一定要养成“先看账单后埋单”的良好习惯,同时,消费完毕后索要发票,以便权益受损时提供证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