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基层小型医疗机构设施条件不足,难以适应基层群众就近就医需求。小型医院、卫生室、诊所普遍对医疗设施投入不足,医疗设备、药品贮存等条件欠缺,难以保证临床诊疗、用药等安全。
二是基层小型医疗机构初次诊疗不当,容易造成医疗损害后果。与基层群众全科化门诊医治需求相比,小型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医疗技能往往有限,尤其是村级卫生室多为个人诊所、家庭诊所或“夫妻店”,往往只有一名具有执业资格的专科人员或独自从业或带领不具备执业资格的家人共同经营,由于医疗技术和条件不足,初次诊疗不当再加上缺乏急救能力、难以及时送大医院,容易造成医疗损害后果。
三是医患矛盾尖锐,纠纷化解比较困难。由于医疗损害大多由于诊疗不当造成,导致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疗方的怨恨比较严重,并且索要赔偿的期望值过高,为了达到目的,往往采取极端的方式相威胁,容易导致群体性“医闹”事件。
四是基层私人诊所非法行医问题突出。因为基层医疗条件难以满足群众需求,并且农村医疗监管难度相对较大,一定程度上致使非法私人诊所的“地下”生存空间滋长,给群众医疗安全带来隐患。据统计,今年来,如皋法院共受理非诉审查执行私人诊所非法行医案件1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