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屡见不鲜,成为新闻报道聚焦重点。在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陕西分论坛上,中国传媒大学通过对近期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报道的调研分析指出,媒体对食品安全事件报道存在过度强调政府话语权,导致普通消费者民生话语式微的问题,建议要增加对普通消费者视角的报道。
据悉,此次调研选取了“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及“三鹿奶粉”事件总共91篇媒体报道。调研发现,报道数量最多的是针对事件进展的报道,占全部报道的25.3%,其次是法制建设和企业市场的信息,分别占18.7%和17.5%。而在消息来源上,政府官员是食品安全事件报道最主要的消息来源,占比为40.9%。
调研还发现,食品安全事件爆发后的前两个月是集中报道期,报道多侧重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的反应、领导人表态及视察慰问活动,其次为对有关政府官员和专家学者的访问报道等,此外还有企业和市场应对等。调研对此分析指出,媒体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之初迅速介入,通过及时的信息公开和大量报道不但可以引发社会关注、减少谣言传播,而且有助于树立负责任的政府形象。
调研还指出,从第三个月开始,报道数量不断减少。调研分析指出,此时食品安全事件已趋于稳定状态,对相关责任人或企业的查处又需要一定时间,媒体报道此时多以发生安全事件的食品行业或企业的正面报道和政府部门治理整顿的形式呈现,帮助消费者恢复信心,使市场秩序恢复正常。
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的第七或第八个月,媒体报道会有一个数量回潮,原因为这个时候对事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企业的查处、对受害人的赔偿、相关管理法规的修订等工作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此时报道多以回顾、反思为主要表现形式。
但调研同时指出,食品安全事件中,媒体报道的视角、主题和消息来源都体现出对政府话语权的强调。
根据调研统计发现,主流媒体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多以宏观角度为主,多站在政府的立场上,以专家的姿态来解读相关法律、政策及监管等方面的信息,而报道焦点一般也锁定在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召回制度,干部考核任用制度、食品安全法等方面,对消费者维权、受害者索赔及生活状况的关注则很欠缺,出现“一边倒”的现象。
同时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刻板乏味、缺乏人情味,缺乏对受害群众生活细节的具体描述,过于生硬、增加阅读障碍,这使得大多数老百姓望而兴叹,无法触景生情地阅读,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能力。
此次调研的参与者李蕊介绍,即便在受到好评的“三鹿奶粉”事件报道中,以普通消费者为关注点或从消费者角度审视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仍然分量很少。虽然现在媒体对于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越来越多地重视和公众或网民的互动,但是程度远远不够。
调研主持人、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王宇认为,政府话语系统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问责、市场监管、食品检测标准及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的调整等。而民生话语系统则包括医疗救治、法律援助、民众投诉及市民生活状态等。媒体对政府话语强调虽然有助于凸显负责任的政府形象,但普通消费者是食品安全事件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媒体在报道政府话语信息的同时,应增加以普通消费者为主要报道对象的分量,应该将食品安全问题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通过强化媒体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
在此次食品安全法治分论坛上,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表示,前一段时间,媒体报道较多的“乳品标准”争议事件,表现出某些媒体对于食品安全事件认识缺乏科学性。苏志认为“乳品标准”之争的焦点问题之一是“蛋白质”含量标准降低,从严格意义上说,这只是一个营养标准问题,而非食品安全问题。而且食品安全从来都只是一个相对评价,并非绝对。但是一些媒体对于“蛋白质”含量标准降低就大呼是“食品安全标准的降低”,有误导普通消费者之嫌。
王宇教授认为,食品报道涉及相关食品标准较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媒体在报道食品质量安全卫生问题时,要尽量了解国际国内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了解食品安全质量卫生相关常识,同时加强和相关部门沟通,在事件报道中坚持客观、科学、准确、真实的原则,既不要耸人听闻、恫吓式误导,也不能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告知性传播。现有的一些媒体报道对涉及到的科学参数和专业术语丝毫不解释,虽然也对食品安全事件信息进行传播,但是却不能起到正确引导的作用。
王宇教授建议我国的主流新闻媒体在进行食品安全事件报道时,应注意帮助广大受众、普通消费者建立起科学认知食品安全的知识框架,指导受众建立起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正确态度和科学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