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举报奖励要同时符合几个条件:违法案件发生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相关部门掌握;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举报的案件由执法部门依法做出处罚决定。
新的奖励办法,将消费者投诉纳入了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新办法仍旧承认匿名举报人可以申领奖金,不过,匿名举报人在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后,经案件承办部门核对有关举报信息,确认匿名举报人系举报奖励实际获得人并出具核实证明材料后,申领奖金。并增加了举报线索与查办事实不符的,不予发放举报奖励的规定。
对于奖励领取的流程,新版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有关部门当面领取奖金并办理签收手续。举报人无法现场领奖且无委托人的,书面说明情况并提供银行账号及身份证复印件,由举报奖励申报部门将奖金汇至指定账户。
记者注意到,新版的奖励办法,并没有大幅更改旧版的奖励额度,仍旧是按照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奖励货值的6%、4%和2%。货值100万元以上的,10万元封顶;50万元到100万的5万元封顶;10万元到50万元的,3万元封顶。有关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处重、特大食品药品案件、消除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且为案件查办作出重大贡献的,最高的奖励额仍旧是30万元。
在新版奖励办法中,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或者货值金额无法计算的这一部分,最低限额的奖励从300元下降到了200元,不过此档的上限奖励仍旧为1000元。有降低的就有升高的,新版的奖励办法将已已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奖励从原来的5万元封顶提高到了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