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网络直播迅速发展成为一种新的互联网文化业态,演艺类直播、游戏直播等直播形态相继涌现,吸引了一大批网民关注,市场规模增速很快。据统计,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已经达到2亿,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间大约有三、四千个直播“房间”同时在线,用户数可达二、三百万人次。
在网络直播平台迅速发展的同时,部分网络直播平台法规意识淡漠,忽视了平台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违规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造成平台里纸醉金迷、花天酒地、炫耀财富、猎奇斗艳、恶语相向的丑恶现象蔓延横行;个别“主播”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恣意妄为,以身试法。据悉,本次查处的网络直播平台主要有两类违规情形:一是演艺类直播平台提供含有宣扬淫秽、色情、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的网络表演,部分“主播”通过肢体和语言进行性挑逗、性暗示,存在“闪现”、“骚麦”等违规情形,博取观众眼球,吸引观众付费赠送虚拟礼物,行为低俗下流,社会影响恶劣。二是游戏直播平台提供含有赌博、暴力、教唆犯罪内容的游戏内容展示,如直播黑帮主题游戏《侠盗猎车手(GTA)5》、《如龙0》等,画面血腥,教唆犯罪,直播违规游戏《扎金花》等,宣扬赌博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为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监管,文化部对国内主要网络直播平台进行了普遍巡查,发现部分网络直播平台法规意识不强,内容把关不严,履行应尽的内容自审义务不够。为加强政策法规引导和宣教,降低网络直播平台运营风险,文化部召集国内主要网络直播平台负责人,召开了专题政策宣教座谈会,宣讲了有关法律法规,通报了违规案例,听取了网络直播平台的意见建议,明确了监管的底线和红线,就加强“主播”直播行为和用户互动内容的实时监管提出要求,加强行业自律。
针对普遍巡查发现的违规情节严重的网络直播平台,文化部组织网络执法骨干,进行了集中排查取证,梳理出了第二十五批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的查处名单。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列入查处名单的网络直播平台,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涉案直播平台应当主动配合查处工作,并应严格遵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严格落实内容自审责任。文化部已部署相关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涉案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并将及时公布处罚结果。
下一步,文化部将重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拟出台加强网络表演管理的政策,在经营主体管理、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对网络表演关键环节进行规范。二是建立违规网络直播平台和违规“主播”警示名单和黑名单制度,通过信用惩戒机制约束网络直播平台和“主播”的行为,加强行业自律。通过上述举措,进一步规范网络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创造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