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网络购物环境在风险防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均存在一些特殊性问题,甚至可以说是亟待突破的难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向记者表示,“电子商务领域侵权现象屡屡发生,一个原因是商家的违法成本很低。大多数情况下商家主要承担民事责任,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消费者获得的赔偿远远低于商家因违法行为而获得的收益,更不能起到惩罚违规商家的作用。”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大大提高了对于网购消费者的整体保障力度,比如说网购7日内可以“反悔”、单方格式条款无效、耐用消费品由经营者举证、加大消费欺诈赔偿等,“可以说,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网购这方面迈出了很大一步”。
目前消法修订之后对于相关问题进行了完善,只有在有了这样的进步之后,在面对比如今年‘双十一’出现的问题,才能再进行细化甚至是细则的制定。比如说惩罚性赔偿的力度不够,可以提高赔偿的金额倍数,以此让消费者能够收回维权成本激励消费者进行维权。实际上,消费者勇于维权是给商家的最大压力,能够有效遏制商家的违法行为。
对于互联网经营的不诚信行为甚至是欺诈行为,需要有第三方机构监督等一整套完整的事前信用评级、事中乃至事后的监督机制,诸如将企业的诚信与否与企业的资质证照、政策优惠等挂钩。只有以顶层化的法律作为支撑,并且下有社会力量的协助,网络购物的法治环境才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