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网络购物维权的问题,向律师咨询。网络购物由于卖家多位于外地,给消费者本地维权增加了很大难度。
律师说,若要提起诉讼,首先涉及诉讼地问题。网购纠纷属于购销合同纠纷,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根据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买家所填写的收货地址不能视为合同履行地。因此消费者若要告卖家的话,要到卖家所在地提起诉讼。
其次是诉讼成本问题。消费者可能购物本身仅花费几百元甚至更少,但是提起诉讼本身要付出的精力、路费、误工费及律师费等要远远高于购物金额,很多消费者往往因为这样的原因放弃了维护自身权利。
再次是取证问题。网络平台的相关证据到底具有何种程度的效力,能否得到法院支持,都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所以,一般金额并不是太大的网购交易,尽量不采用诉讼的方式,可直接去省、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当然要同样保存好相关证据。但是基于现实中的实践状况,网购异地维权仍然举步维艰,处境尴尬。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3月15日正式施行。新《消法》规定,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可享受无理由退货,这被业界称为“网购后悔权”。随着新消法对网购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增强,未来的网购维权将会开启一个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