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承包商、发包商的介绍,涉款工程为唐山市韩城镇鼎旺瑞景花园D区1——6号楼工程,该工程于2011年3月1日开工,2011年12月31日竣工。但竣工后,中关村建设公司就从唐山撤走,未予承包方进行工程结算,致使承包方的近500名来自四川广元、德阳、巴中、仪陇等地农民工无法按期结算工资。
据劳务承包方四川朗瑞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肖洪军介绍,自工程竣工后,他就一直到京与中关村建设公司协商结算事宜,但对方一直拖延,直至2012年12月2日,按照对方要求,他写下保证农民工不闹事的承诺后,12月3日,中关村建设公司才与朗瑞公司进行了工程结算。
按照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单》,该工程实际结算的合同总价为:2484.71994万元。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中关村建设公司实际支付朗瑞公司款项合计为:1142万元,欠朗瑞公司款项1342.71994万元。
据中关村建设三分公司负责人田永胜介绍,该司支付的款项,皆由朗瑞公司肖洪军以人工费名义领取,故该公司实际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只是拖欠材料代购款。
而肖洪军则说,领款时,是按照甲方要求所写,实际上按照合同约定,甲方应该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材料款和人工费,至工程竣工,本来也就该支付90%的材料代购款,所以他领取的款项大多用于了支付材料款,现在还欠农民工工资700余万元。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对农民工工资拨付认识迥异,协调会一直拖到晚上11时许。
在反复商讨无果的情况下,最后由广元市总工会副主席燕家武、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林刚提出,按照先前北京朝阳各方与农民工代表协商方案,由中关村开发建设公司在当晚向朗瑞公司先行支付300万元,支付农民工欠薪,不足部分由朗瑞公司垫付。在各方反复周旋下,最终中关村建设公司、朗瑞公司同意此解决方案。
但是,由于中关村建设公司主要领导仍不出面,致使协调的300万元工资一直无法支付。70余名川籍农民工仍滞留在该公司大楼内不愿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