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3.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5.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金。
同时,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劳动者还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对于已经获得工伤赔偿待遇的,并未免除第三人侵权人就对工伤已经支付的重复性赔偿项目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