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算过一笔账,如果能够休探亲假,以最少20天、最多45天计算,则“全年52周,休假104天,节假日10天,带薪年假15天,加上20天或者45天探亲假,最少休假149天,最多可休174天。
有不少职工惊呼,“一半时间都在休假,可能吗,还上班吗?”“一个多月这员工都不来上班,他的活儿谁来干?”
实际上,在探亲假能够适用的单位中,其境遇也是正在“悄悄消失”或“名存实亡”。
某某保险的公司职员小董回忆,2004年时他们还有探亲假;到了2008年,探亲假就突然从企业规章制度里消失了。
一家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财务人员说:“休假时间太长了,认真实施对企业来说不现实,没有人能临时替代休假员工的岗位。”2010年该企业内部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中已经删除了该项休假的规定。
在财产保险公司工作的小孙表示,探亲假在他们的企业里还有,但是自己主要是春节回东北老家时报销路费用的。个别人把回家路上的时间算在探亲假里,也就顶多休个两三天,主要就是避一避春运最高峰的拥挤。
一家主营钻井设备的公司职员孙某说自己的探亲假“主要是报销春节回家路费。能不能休其实主要看领导,一般大家都不敢提出休假,休也休不了法律规定的那么多天。”
“假不能休,火车票还是可以报的。”一家企业人事处处长证实,确实利用这一休假福利给外地回家职工报销春节路费,但金额有限,且很少有人每年都报,大多数人都是好多年申请一次。
除了探亲假转换成了“车票钱”,这一假期在另一些不反对它的企业已经“名存实亡”——有的岗位职工不愿休,有的岗位想休“休不了”。
某航空公司关于探亲假有明确的制度规定:“与父母双方分居两地的,未婚员工每年可享受20天的探亲假,已婚员工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30天;员工与配偶分居两地的,每年可以享受30天的探亲假。另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1~3天”。“探亲假期间基础工资、各种津补贴照发,但是岗位工资、月度绩效工资按日扣发”。
“大家一般都不愿意休探亲假。我们的收入主要靠岗位工资,基本工资才1100元,正常上班收入过万,相差很大。如果休探亲假,那月就得‘喝西北风’,谁休啊?”小熊是一名签派员,他说:“如果需要,我们倒班照样可以回家,这个制度没用了。”
一位乘务管理人员表示,他们也有类似国航制度规定,并且有相应的审批流程,但是“乘务员本身工作紧张,排班非常满,能够被批准享受到探亲假的人非常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