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召开基层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做出换届选举的决议,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批准。
2、起草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充分征求会员意见,并经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
3、酝酿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基层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会员的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填写《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报告)表》。
4、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报送关于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内容包括:召开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副主席名额、建议人选名单和选举办法等,附《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报告)表》。
5、待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拟定选举办法(草案)、候选人情况介绍材料、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等。
6、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大会由本届委员会主持。主要程序是:
(1)介绍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有关情况。
(3)组织清点并报告应出席大会的会员人数、实际出席大会的人数、缺席会员人数。
(9)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情况,并向大会主持人提交当选人名单(以得票多少为序)。
7、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并明确委员分工。
8、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组织审批。主要内容包括召开选举大会的简要情况、进行选举的情况和选举结果等;第一次委员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以及委员分工情况等。附委员会工作报告。
9、上级工会组织批准后,及时向所属工会组织和全体会员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