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组织,它把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己任,这也是《工会法》赋予工会的权力,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主要是通过下列权利的行使来实现。
1、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工会通过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的理,影响法律、政策的制定,为职工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获得更多的法律援助。
2、维护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企业的管理状况直接关系到职工利益,工会通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为职工争得企业管理发言权,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更有利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指导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签订集体合同。在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工会应宣传劳动法律、法规,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指导劳动合同签订。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通过集体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保障职工权益的实现,争取更多的权益。
4、调查权。工会可以参与执行劳动法问题的调查处理,有关单位应予以协助。工会有权参与伤亡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害职工权益问题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要求处理权。企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舍法权益,工会有权要求处理。
6、紧急处置建议权。工会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组织职工撤离现场,企业必须作出处理决定。
7、支持帮助权。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会可以提出调解处理,职工提出劳动争议处理的,工会应当支持和帮助。县以上的总工会可以提供法律咨询报务。
8、法律援助权。工会可以为经济困难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给予减、免收费。
9、参与处理停工、怠工权。在企业发生停工、怠工时,工会应会同有关方面协商,解决职工提出的可以解决的合理要求,协调职工与用人单位关系,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10、监督权。《劳动法》第88条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纪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11、参与劳动争议处理权。企业劳动争议处理调解委员会要有工会代表参加,并担任其主任,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会同同级工会代表参加。发生劳动争议蛙式会应当积极参与。工会可以参与劳动争议处理的全过程,以便始终如一地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