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的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长期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的人员,进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认定的一次性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遵纪守法,并同时具备以下2项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认定考试。
(一)学历和业务工作年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1992年底前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累计满5年。
2、1987年底前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累计满8年。
3、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累计满10年。
(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及年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担任主要负责人满3年,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房地产方面的论文3篇以上或公开出版有房地产方面的专著。
2、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在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担任主要负责人满5年,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房地产方面的论文3篇以上或公开出版有房地产方面的专著。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认定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并成立“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办公室”),负责认定考试的日常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事厅、建设厅和直辖市人事局、房地产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本地区的认定考试管理工作。
三、认定考试
(二)考试时间定于2002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
(三)考试科目为《房地产经纪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房地产经纪基本概念、房地产经纪基本理论与实务、房地产政策法规知识等。
(四)考试的合格标准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研究确定。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l、《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认定考试申报表》(表1)一式两份;
2、学历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存档);
3、单位出具的本专业工作年限、房地产经纪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证明文件;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3张。
(二)申请参加认定考试的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部门指定的报名地点办理有关手续。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定考试管理机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认定考试。
(四)认定考试结束后,各地将认定考试合格人员情况汇总表(表2)、考试信息软盘及申报材料于2002年8月10日前报“考试办公室”。
(五)“考试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呈报的认定考试合格人员进行复核,并将复核合格人员的名单通过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站(http://www.realestate.gov.cn)、中国建设执业网(http://www.cpear.com)和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网站(http://www.cirea.org.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公布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认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七)认定考试合格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
(一)各地应及时将本通知精神向社会公告。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认定考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二)各地人事、建设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合作,严格认定考试工作程序,确保认定考试工作质量,对在认定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地区和个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三)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31896368318964 8808315188083152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现任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技术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填表时间: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建设部制 --------------------------------------------------------------------------------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 照片 政治面目身份证号 参加工作时间身体状况 最高学历 毕(肄、结)业时间 学校 专业学制学位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 现任职务及任职时间 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务 何时何地参加何种民主党派任何职务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种职务有何社会兼职 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主要工作经历起止时间 单位 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职务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起止时间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项目、课题、成果等)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 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日期 名称及内容提要 出版、登载获奖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情况 合(独)著、译单位推荐意见基层单位公章负责人:年月日 呈报单位意见省级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省级人事部门(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评审审批意见专家评审组意见 组长签字:年月日 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意见公章(代)年月日 备注
表2: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认定考试合格人员情况汇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