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认识,明确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的工作方向。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是新时期职业培训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促进培训工作发展的动力,培训必须坚持为就业服务。各有关部门在加强再就业培训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把促使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当作最终目标。
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我市“再就业培训伙伴计划”的实施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听取汇报、通报情况、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再就业服务中心、再就业培训学校、职业介绍机构实施伙伴计划的成效、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三、各区、县劳动局,各局总公司、集团公司要加强对再就业服务中心、再就业培训学校、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和指导,使“再就业培训伙伴”之间协调运作,切实发挥作用。保证每一个有培训意愿的下岗职工免费接受再就业培训,并获得实实在在的就业服务。
四、各区、县劳动局,各局总公司、集团公司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再就业培训伙伴计划”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使再就业培训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的精神,促进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将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作为当前和今后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再就业培训学校和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作用,帮助下岗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再就业能力,达到以培训促进就业的目的。
二、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和北京市再就业培训网络的作用,确保再就业培训学校能够及时得到劳动力市场供需信息,调整专业设置,使每一个下岗职工能够及时得到再就业培训信息,有机会在再就业培训学校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使每个培训合格的下岗职工都能得到推荐就业的机会。通过努力,使再就业培训质量和再就业率有明显提高,形成就业信息渠道畅通,培训促进就业的运行机制,切实解决下岗职工的出路问题。
三、运作方式以市、区、县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与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百所再就业培训学校自愿联合的方式,结成固定的伙伴,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利用劳动力市场网络、首都再就业培训信息网络,共同为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培训信息、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推荐就业等服务。
市、区、县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与再就业培训学校联合应以尽快促使下岗职工再就业为基本前提。再就业培训学校和区、县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根据自身的能力,可以跨区(县)、跨系统与至少三个以上的区、县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或再就业培训学校结成伙伴,并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明确双方在信息传递、培训、推荐就业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