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主要包括如下一些情形,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十级伤残,享受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注:2为平方);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注:2为平方)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 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
1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注:2为平方);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度及Ⅱ度以上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 ; 17、双眼矫正视力≤0. 8 ;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3、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