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父母全资出资,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有协议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一方父母全资出资,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除外;
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如支付首付款),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对方子女的赠与,但有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除外;
双方父母出资,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父母出资"部分为《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重大修改,与原《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如果产权只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有着明显的差别。按新规定子女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无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
【例1】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名下共四套住房,其中属于张某个人财产的是( )。
A.王某父母在婚后为张某王某夫妻购买的房屋A,房屋登记仅为张某一人
B.张某以个人财产在婚前购买的房屋B,并在结婚前将房屋登记为张某和王某二人
C.张某父母在婚后为张某王某夫妻购买的房屋C,房屋登记为张某夫妻二人
D.张某父母在婚前全款为张某购买的房屋D,房屋登记为张某一人
【解析】根据《民法典》及婚姻编司法解释一。A项错误,一方父母全资出资,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B项错误,以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房且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非出资方名下,为夫妻共同财产。C项错误,一方父母全资出资,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D项正确,以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房且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名下,为个人财产。故本题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