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淆全部和部分的简化形式。所有的A都是B经过简化后可以得出A是B的结论,但有的A是B,在简化形式上就不能直接写为A是B的结论,只能写为有的A是B,因为所有表示该主体的全部属性范畴,而有的表示该主体的部分属性范畴,例如所有的桌子都是木头做的,可以简化为桌子都是木头做的,表示所有的范畴;而有的桌子是木头做的,只能简化为有的桌子是木头做的,表示部分的范畴,还有的桌子可能是别的材料做的。基于此,考生在书写简化形式的时候切记不能不顾及题干当中所有和有的两种限定,所有可省略,有的则保留。
误将翻译规则适用于集合换位。解决了简化形式的问题,集合推理的第一个考点,即换位的形式会难倒很多考生。之前讲解翻译推理的过程中,推理规则中要遵循"肯前必肯后,否后必否前"的基本原理,于是很多考生在书写换位的时候经常会在集合的换位规则与上述推理规则中出现困惑,事实上,集合中的换位针对的是两个事物内在集合属性的关系,也就是说经过换位的等式依然在集合属性层面是可成立的,但翻译推理中的推理规则往往只是针对题干外在形式的推理要求,并不涉及内在事物的任何属性,包括集合属性。简言之,推理规则是形式推理,集合换位则是属性换位,两者本就不在同一范畴,自然不能无条件交互适用。所以尘归尘,土归土,集合换位是换位,翻译推理是推理。
固化递推等式的适用模式。常规形式推理中,我们在解答翻译推理时经常会用到递推,简言之,就是A推B、B推C、然后A可以推出C,例如:男生都是高个子,高个子都是大胖子,可以得出男生都是大胖子这个结论。这种递推关系考生一般不存在理解偏差,但是在集合推理中,因为加上"有的"的限定,很多同学就容易出现偏差,其实本质是相同的,同样拿上述例子做变形,例如:有的(有的不可省略)男生是高个子,所有(所有可省略)高个子都是大胖子,那么依然可以得出有的(有的不可省略)男生是大胖子的结论,也就是说带"有的"的地方不能省略,而带有"所有"的地方都可以省略,如果题干主体前未加限定,默认表示所有。可如果将例子换为:有的男生是高个子,有的高个子是大胖子,这时候就不能直接得出结论有的男生是大胖子,因为第二个式子中前面的限定是有的。所以各位考生在做集合递推的时候,务必搞清楚题干的设置,秉记所有可省略,有的则保留的基本原则,笔面出现尴尬。
总之,集合推理虽然整体考察较为零散,但考点分布设置上,这么多年一如既往。作为形式推理当中另外一种必然性推理的试题,考生理应搞清楚集合互换及递推等式背后的逻辑,唯此才可以在遇到该类试题的时候更加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