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寨子村的小强今年初中刚刚毕业,成绩不好不愿意再上学,又嫌地里农活累,父母便从长远打算让他去学个手艺,于是就把他送到本村一个木器作坊打工。作坊老板张某问小强多大了,小强答道17岁。看小强个子挺高、手头正好缺人,又碍于同村情份,张某没多问便同意他开始上班。前不久,小强在加工椅子腿时走神,被机器卡住右手,致使小指受伤,手术后被鉴定为10级伤残。干活没俩月,小强就受伤,张某“自认倒霉”,给了他2000元补偿后便不再理会。小强的父母多次讨要医药费均遭拒绝,经人指点,小强父母“以工作时间在工作场合因工作原因受伤”为由向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部门审查后认为,小强还差2个月才满16周岁,遂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儿子伤残受罪又不是工伤,小强的父母一时气愤难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