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资料显示,2009年,我省存有接触粉尘作业的劳动者约40万余人,尘肺病患者约2.78万人,其中三分之二集中在煤矿行业。
省卫生厅卫生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宁国红说:“我省职业病防治任务十分艰巨。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患病人数和新发病人数逐年上升;职业病危害分布广,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劳动保护条件差、职业病危害严重;劳动者流动性大,自我保护意识低。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宁国红认为,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为追求经济利益,不愿在职业病危害防护和劳动者保护设施上投入。所以他们不履行对员工进行职业危害告知和教育培训义务,不按规定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要定期进行体检,这是强制性的法规,但一些企业并不履行,造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断产生纠纷。”刘锡诚说。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2006年我省曾关闭一个炼石厂,该厂60多人年利润达到300多万元,但由于石头炼化之后全是粉尘,危害很大,该厂职工尘肺病发病比率达到20%,异常严重。现在有很多地方的企业,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职业病危险隐患。
“一些企业由于受到了地方保护,对企业进行检查和处罚难度较大,另外就是《职业病防治法》还没有深入人心,一些企业对职业健康不了解,对职业病防范不重视,在职业病防治上流于形式,这都易造成职业病的发生。” 省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处长李玉伟说,今年他们对一个水泥企业做出了罚款两万元的决定,但因为地方保护,操作起来困难重重,执法环境不够完善。
另外,一些企业对职业病的预防不够重视。在检查中,省安监局执法人员发现一个木制家具厂虽然已经配备了喷漆房,里面通风设施一应俱全,但却是一个“空架子”,没有连接电线,没有用上通风,设施摆在那儿不用,就是为了应付检查和省钱。不通风不通电,必然会减少生产费用。企业考虑的是力求少投入多产出,对用工的职业病防护关注度不大。
李玉伟说,一些乡村企业,生产规模小,从业人员少,没有正规厂房,在村落里就开始从事生产,若不是群众因为作业噪音而举报,一般很难发现这些企业。这些企业接受检查后,对于要求改进工艺或者增加防护措施的要求很少理会,有的为躲避检查搞“游击战”,头一天因为检查被停产,第二天连人带厂房可能就会搬去了另一个地方,增大了整改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