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工伤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该报告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主要针对受资助的工伤农民工。报告中提到:为尽快拿钱有近四成受伤民工愿意“私了”。
人被关注主要是两种情况:一是很强势,二是很弱势。农民工则属于后者。农民工被关注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跳楼讨薪,二是讨薪跳楼。这从正面证明了农民工的确是弱势群体,这也从反面证明了“勤劳致富”是个“歪理学说”。在这些挑逗神经的“高论”前,凡涉及农民工的事件就倍受关注。因此,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为促使工伤农民工维权而发布的《工伤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也就引起了各方关注。
所谓农民工维权只是一场绚烂夺目的烟雾弹,因为农民工有近四成的人都愿意“私了”。不过,农民工愿意“私了”,并非他们甘愿受这样的“优待”,只是“私了”的“性价比”更高。农民工一般都是家里的主要劳力,是顶梁柱。一旦他们垮了,家里根本就没有维权之人。从很多事实可以获悉,农民工出事后,一般是邻里乡亲、亲戚朋友在努力争取补偿或办理后事。在这种情况下,维权就会草草收场,因为谁都不会把别人当驴一样去指使。
另外,农民工愿意“私了”还有部分人情因素。农民成为农民工一般是依赖熟人。他们通过熟人作为中间人被介绍到各地工作,其薪水及其它一切都是口头协议,这主要是碍于情面,似乎签书面协议就失去诚信。出现工伤后,老板也会通过中间人摆平这事。碍于情面,受伤农民工就会“私了”。也许农民工还有这些心理:期盼自己工伤痊愈后再去老板那里做工,或是希望中间人能把自己家人介绍过去工作,等等。
当然,法律程序的繁琐、怕报复、明知官司打不赢就不打也都是原因。但这不能成为站着说话不腰疼之人一味抨击农民工胆小、愚昧、不懂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的主要理由。他们喋喋不休的纸上谈兵,想当然地认为农民工应该怎样怎样,不能怎样怎样,根本就不明白大多数工伤农民工“私了”的主要原因。笔者以为,当前阶段,有关方面最好制定相关“私了”政策,以便于农民工在“私了”时也有根有据,最大程度减少受伤农民工损失。既然“私了”暂时消失不了,那就堵不如疏,干脆让它合法化合理化合情化。
农民工就是一条淳朴憨厚的驴,从踏进磨房那天起,就和老板有了口头约定:卸磨被杀。这“生死文书”都签了,一点点工伤就是小意思了,“私了私了”的干活即可,反正个中缘由也没人与驴相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