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丢失,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重新开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或者把公司原来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复印一份给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简而言之,劳动者在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一定要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作用非常大,这张证明不仅关系到新公司的入职,也关系到劳动者社保缴纳衔接等问题。有了这张证明,才能证明劳动者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合同,从而顺利入职新单位。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黄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