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未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的38起案件,没有直接提交辞职信离开人,这一次是劳动者违法。用人单位应当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该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工生产、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的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下列侵害行为的,由劳动仲裁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赔偿:
经济补偿和补偿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原因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如果他们对仲裁裁决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散和终止引起的争议;
(四)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社会保障、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引起的纠纷;
(五)因工作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赔偿或者赔偿发生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