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行业将有准入门槛”,在论坛现场,国家人社部劳动关系司副司长赵国君透露,自今年7月,上述《草案》在网上征求意见后,“短短一个月,就收到55万条意见,创国内法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最高纪录,其中,意见最多的是关于劳务派遣”。
据其介绍,除“同工不同酬”外,劳务派遣行业准入门槛也备受关注,“《草案》对注册资本的要求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并明确规定开办劳务派遣公司必须取得行政许可”。
此外,对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界定,也将有更为清晰的说明,“用工单位应将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劳务派遣工转为劳动合同制职工”。
资料显示,现行《劳动合同法》中的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简称“三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对此,赵国君直言,由于上述条款未对非“三性”岗位实施劳务派遣做禁止性规定,不少用工单位“钻空子”,利用法条中“一般”这一表述,突破“三性”岗位范围。在此境况下,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受侵害、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等问题突出,“已经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