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企业规模如何,其人力管理都或多少地面临着这些纷繁复杂的问题,一但处理失误,它又很可能带来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对中小企业而言,出于规模的限制,其人力资源管理比较难以做到系统化,往往是相对投入大而产出小,让人力不从心。
美国中小企业数目繁多,其国内用工规定又十分繁琐,为了更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职业雇主组织(Professional Employer Organization)应运而生。
PEO又称为雇员租赁公司(Employee Leasing Firm),它是规模经济原理运用于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产物。这种组织能够为中小企业行使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一般性的工作职能,特别擅长于为企业处理用工的有关法律问题。其具体的动作方式是:根据企业的要求,由PEO雇佣企业的员工,按照有关标准和惯例替他们进行工资、福利等一般性的人事安排,然后把员工“租赁”给企业使用。PEO通过与企业订立合同来确定服务范围,并承担工期作失误所导致的一切后果。PEO服务和我国的人事代理制有相似之处,只不过后者仍带有一定的强制色彩,而且服务范围要窄得多。
雇员租赁能够克服中小企业分散管理人力资源的不少弊端。
对雇员而言,PEO专业化的系统管理能够提供系列化和规范化的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以及税收代缴等周全的服务,让他们即使是为中小企业服务也能得到与大型企业水平相当的人事方面的保障,不再需要为购买社会保险等讲如此类的问题和雇主讨价还价,免除了中小企业员工的后顾之忧。对中小企业而言,由于PEO集中管理众多企业的员工,它能比中小企业以更低的成本提供一系统高度专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而企业一般只需为此付出相当于员工工资2%-6%的费用。
有实力的PEO还能够向企业及时通告有关信息法规、对员工进工作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充当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顾问,为企业从招聘到解聘员工的全过程出谋划策。
通过这种外借资源的管理方式,中小企业既精简了组织机构、节约了人力,又减少了违反政府用工规定的风险,还能显著增加员工的择业安全感和工作满意度,从而提高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效果与效率。
然而,雇员租赁也并非十全十美。因为PEO毕竟是名义雇员,即使有代理企业管理人力的权力和义务,它也不可能象企业内部的HR部门那样准确预见、及时发现和处理管理员工过程中的问题,难以承担雇主对雇员的所有责任。雇员和实际雇主的联系毕竟要比和PEO的联系密切得多,企业还是不得不亲自承担与企业具体运作息息相关的那部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另外,企业向PEO“租赁”员工,往往意味着它们需要按大公司的平均水平向员工支付一切报酬,严格遵守各种有关的用工规定,就不容易钻空子了,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不过,这些良好的保障条件同时增强了中小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也进而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