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民法典》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
2.从管理方式还看,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一般则不这样管理。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民法典》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员工兼职,而保姆则一般同时为几家公司或客户服务,对某一客户按时收费。
3.从财务核算角度来看,工资报酬的支付一般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通过“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