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内容:根据《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6]947号)为加强社会和谐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手续办理详情由树图网劳动法小编为你整理,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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