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工资指导线水平与我省经济运行总体稳中向好的实际相适应。
二是探索发布区间式行业工资指导线。根据行业发展情况等因素制订分行业工资指导线,并以区间形式发布,既增加灵活性,体现行业内企业发展差异,便于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状况作出调整;同时有利于推动协商共决,将工资增长的具体水平更多地交给劳资双方协商决定。
三是增加发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工资指导线。在往年发布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行业工资指导线的基础上,增加发布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工资指导线。
四是引导提高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水平,要求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时,应当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
《通知》要求企业根据省及本地区颁布的工资指导线,参照所属行业工资指导线,结合本企业实际,与职工积极开展平等协商,确定本企业人均工资增长水平。《通知》还要求,各地区要根据全省工资指导线,制订颁布本地区的工资指导线。
据悉,此次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根据2014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总体安排及工资分配的总体要求,结合2014年宏观经济形势预测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在综合考虑企业工资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就业水平以及人工成本和企业经济效益等相关因素的关系的基础上,通过企业工资指导线预测模型测算出来的,用于指导企业职工工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