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作为一种强制推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其意义是最大限度地保障每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然它并不是包治百玻”
“最主要的,工伤保险只负责工伤范围内的保险,而意外伤害险不仅包括工伤的范畴,而且还包括私事、探亲访友、旅游等受到的意外伤害,被保险人年龄可以从婴幼儿直到老年人。”永安保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人保财险博士后站的王福新认为,由于特殊风险行业意外事故保障的缺失,这个领域应该强制性实行意外险。
于是,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迫切希望意外伤害险机制早日引进到以矿山为主的高危行业中。商业险似乎更保险
对于很多的非国有中小企业,当事故发生以后,责任人往往溜之大吉。据相关调查,很多小型私有煤矿主甚至早就安排好事故发生后的逃跑方案,手上握有多个国家的护照签证。
如果引入意外伤害险,这种情况可能减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助理研究员陈道富总结了意外伤害险的引入对这个领域带来的好处。
保险公司为了避免赔偿,往往设计各种条款来调动公司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如根据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安全制度情况、事故发生的频率等,甚至给管理层适当的报酬以奖励其安全生产。
二是有助于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技术。保险公司为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会对安全生产技术广泛宣传,这样就提高了员工的安全生产技术。
三是增加安全事故发生后补偿损失的资金来源,从而减轻国家负担。这正是国家安全监督总局想看到的。
在管理层的推动下,高危行业引入商业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险的研究已经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进行了。而在这个全面推广研究报告出台之前,某些省市已经开始成为高危行业引入意外伤害险的试点了。
企业主动购买意外险的事情并不多见。“我们的业务经理拿着省里的文件,向他们推荐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当时为他们算了一笔账,每个职工足额购买,一年期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0万元,保费才700元,全矿不过14万元,而总保额却有两亿元,对效益较好的煤炭企业,这点钱不算多。”中国人寿河南省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但最终,该煤矿最终没有为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