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委、政府领导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迅速制定全面细致的行动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实施安全检查。
(二)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各地公安、文化、工商、安监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由公安部门牵头建立部门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和改进的工作措施,形成执法合力。
(三)严格依法整治,强化服务意识。专项行动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坚决依法整治,绝不手软。同时,要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存在问题的业主、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监督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州政府领导将带领工作组对各地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于督查发现未按要求开展行动、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专项行动任务的,要给予严厉批评;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五)发挥舆论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各地要广泛发动宣传、教育、广电、工商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结合全国《消防法》网络知识大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常识,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专项行动成果,大力营造人人重视消防、人人关心消防的良好氛围,努力增强社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全力做好国庆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