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建立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各市、县人民政府(行委)和各部门要按照《防震减灾法》、《海西州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尽快修订或编制本地区、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州地震局备案。各市、县人民政府(行委)要积极组织所辖区域的街办(乡镇)、社区、乡村、居委会和学校、医院、大型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等企事业单位,尽快修订或编制地震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市(县、行委)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要建立预案演练制度,适时开展预案演练,使地震应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地震机构和应急装备建设。各市、县人民政府(行委)要高度重视地震工作机构建设和地震应急装备建设,配备相应的通讯设备等在内的地震应急装备,逐步建立健全应急资金、物资保障制度,同时,落实地震专职人员,明确工作岗位。加快社区、居委会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2010年前,每个市(县、行委)至少建立一支社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提高企业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装备,加强培训和演练,以弥补专业救援力量的不足,确保震后自救、互救行动的及时有序实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三)推进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建设是城镇防灾减灾的重要措施之一。应急避险场所的建设应与城镇规划的广场、绿地、公园等建设相结合,平时供民众休闲,震时供民众避险。2010年前,每个市(县、行委)至少建设一处标志醒目、应急避险设施相对齐全的地震应急避险场所,以提高城镇民众应急避险保障水平。
(四)做好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建设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是提高地震应急救灾指挥能力、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开展各类防灾救灾工作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公共信息平台。州地震局和各市(县、行委)地震机构要积极做好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和震情、灾情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以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完善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州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新思路,继续推进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科普知识宣传网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置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经费投入机制,制定“四”员岗位津贴及补贴发放标准,稳定群测群防工作队伍。
(六)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强化地震应急知识的普及宣传。要加快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学校建设,继续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牧区、进企业”活动,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