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限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空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空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空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 负重 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作业‘
学校、其它教育机构以及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 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
二、可以用童工企业
一般情况下禁止企业非法使用童工,特殊情况下如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确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文艺、体育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的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制定。
三、申请并经批准使用未成年工问题
由于企业实际情况,确实需要使用未成年工时,企业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具体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来成年工作,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级的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2)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须按规定,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
(4)未成年工作上岗前用人单位应进行有关原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5)未成年工体检和登记,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和承担费用。
用人单位如需使用未成年工需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经过批准后使用未成年工时需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年满十八周岁,跟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它劳动。
四、使用童工的处罚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品走私案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 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用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上述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3)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的罚款。
(4)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五、与监护人有合同约定就不算使用童工?
即使用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与童工有劳动合同,或与其监护人有口头约定(口头合同) ,也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因而是无效的。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并要求用人单位或个人应按劳动合同规定或约定支付违法使用童工期间的劳动报酬。如发生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即可确认其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无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用人方承担,童工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生理缺陷未成年人不得安排其从事的工作
(1)《〈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2)《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3)《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4)《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5)接触铅、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易引起过敏反应的作业。
七、能否使用不满16周岁人员
国家明确规定: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招收、使用16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和未受完9年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联合会做工、经商、当学徒。并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
(1)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2)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3)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
对一些迫使未满16周岁的儿童、少年去做工、从商、当学徒的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要进行批评教育,令其改正错误。坚持不改的应加重罚款。
(5)用人单位 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有用人员的身份证明;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